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508號1樓
電話:(03)286-0788
傳真:(03)358--9195
2018-04-20-16-16-03
2018-04-20-15-12-33
2018-04-20-14-26-05
2018-04-20-14-21-16
2018-04-20-14-14-33
2018-04-20-14-11-20
2018-04-20-13-39-52
2018-04-20-13-34-00
出租人及承租人請注意,內政部公告之『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於106年1月1日生效, 倘租賃房屋作住宅使用,請出、承租雙方使用符合『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之房屋租賃契約,以保障雙方權益。